法律學社活動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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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濠江法律學社《基本法研究》等四種書籍新書發佈儀式的致辭
2009-2-27

在濠江法律學社《基本法研究》等四種書籍新書發佈儀式的致辭

王禹

尊敬的各位嘉賓:

非常感謝大家參加今天下午由濠江法律學社舉辦的新書發行儀式。此次發行的新書有《基本法研究》、《法律與文學》、《授權與自治》和《中國憲法報告彙編》。

濠江法律學社是一個非牟利的法律學術團體,成立於20082月。其宗旨在於通過團結有志於學習和研究法律的年輕學子,探討學術,交流思想,促進和推動澳門法律的學術研究,進而希望能在本澳法律改革和法治建設的歷史進程中起到一點微薄作用。

法律是一門古老的專業技術。法律是由一系列概念、規範和條文組成。法律必須建立在嚴密推理的基礎上,這些概念、規範和條文按照其自身的邏輯編排起來。法律是我們日常生活的抽象總結,只有經過嚴格的訓練和艱苦的學習,才能深刻掌握其內在的機理。法律還要求具備莊嚴和神秘的要素,法律的審理必須具備一定的程序和格式的要求,必須穿上特定的服裝,有的甚至要求戴上假髮。

然而,法律的外在是條文,法律的內在是人文。法律條文必須建立在人文的基礎上,必須建立在民族自身的價值觀念和文化特色上。正如薩維尼所說,法律就像語言、風俗和政制一樣,是民族精神的反映,是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機聯繫,法律隨著民族的成長而成長,法律隨著民族的壯大而壯大。我們必須認識到,只有將法律建立在如薩維尼所說的民族精神的基礎上,法律才具有信仰的真正力量,法律才具有被普遍遵守的可能。

孟德斯鳩在其名著《論法的精神》裏第一句就指出,從最廣泛的意義上說,法是一切事物的性質產生出來的必然關係。而對孟德斯鳩所說的必然關係的考察和歸納,便是法學家的任務。法律的精神就生長于這些必然關係之中。一般的事物產生一般的必然關係,特殊的事物產生特殊的必然關係。澳門就是這樣一種情況。澳門回歸後,已經成為我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特別行政區,並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因此既具有一般性,又具有特殊性,這是學習和研究澳門法律的基礎性前提。

法律不僅是政府的事業,也是社會芸芸眾生的事業,是與我們血肉相連的一部分。本澳的法律改革和法制建設,也不僅僅是澳門政府的事業,也是澳門社會各界和芸芸眾生,尤其是我們許多在座的嘉賓,為之默默奉獻和付出心血的事業。我們認為,推動法律改革和法制建設,首先需要進一步提升法律研究的學術規範和理論品質。我們有必要培養起一種具有更嚴密的邏輯表達、更廣闊的歷史視野和更深刻的人文素質的學術品格。

今天發行的四種書籍,反應了我們的一點小小努力。《濠江法律文叢》旨在出版有關澳門法律的學術論著,試圖鼓勵更多的年輕學子投身法律事業,《憲法與基本法資料叢書》試圖為更深入的學術研究提供資料積累,期刊《基本法研究》旨在推動基本法的理論研究,《法律與文學》旨在推動法律的中文表達水準。

我們在組建社團、出版書籍和籌辦刊物的過程中,得到了社會各界,尤其是今天在座的許多嘉賓、老師和同學們真誠的幫助和支持。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謝。

再次謝謝大家參加今天下午的新書發行儀式。